2020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复旦大学试区各考点分布及考生注意事项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0-09-30动态浏览次数:15793




复旦大学2020年下半年上海高教自考理论课定于1017日、1018日举行,本校计算机类专业上机考试于1024日举行。现将本次考试的注意事项,以及复旦大学试区各考点分布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入场证件材料要求

本次考试要求考生务必带好提前下载打印的纸质版准考证(手机内电子版无效)和《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手机内电子版无效)、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住证)进入考场。缺少有效身份证件或准考证或《承诺书》均不得参加考试。

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填写完整并签名的纸质版《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上海“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起,考生须在沪并不得离沪,例如某考生参加1017日考试,则103日零时起须在沪,以此类推,不满14天者不得参加考试,经查验及体温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

请考生提早做好考前相关入场材料的准备,并事先熟悉即时提供显示行程卡及随申码的操作,入考点时积极配合接受身份识别、体温检测,必要时须出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和抗体检测报告。理解和遵守防疫的相关要求。


二、重要提示

1、关于考前准备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0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考前防疫提醒》并遵照执行。若因不能提供“随申码”绿码或“通信行程卡”(14天未离沪),或未按规定填报、无法提供“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或未及时提供相应材料及有关报告等,导致不能进校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注意:各考点均不提供停车及餐饮服务,车辆和陪同人员亦禁止进入考点。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好出行及餐饮,并注意防暑降温。


2、关于入场要求

所有考生应服从考场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以及防疫组织安排,保持有效间距、按规定路线进入校园及考场,并在划定的考区范围内活动。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录放设备以及修正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身份识别。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防疫要求,考试当日,请考生佩戴口罩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后1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关于考中要求

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若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根据相关防疫规定,考试时出现发热或出现呕吐、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有关症状,考试结束后如能提供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自行离开考点。不能提供的须配合工作人员由救护车送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希望广大考生知悉并配合。


4、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和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www.cce.fudan.edu.cn)上发布的即时通知。


三、考点分布

本次考试复旦大学试区共有四个考点。其中,复旦大学第二附属学校考点实行集约化考场试点改革,请前往该考点考试的考生备齐进入考点所需材料,提前90分钟以上到达考点,耐心排队入场。需要强调的是,本考点将统一使用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的有效身份证件。具体考点分布如下:


杨浦区:

 ① 复旦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江湾校区)     恒学路100

交通:地铁10号线(新江湾城站)换乘168路、1218


 ② 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四平路院区     四平路1931(近国权路)

交通:地铁10号线(国权路站)、公交5561147307325937


浦东新区:

 ③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  上川路9952号门(近金香丽宾馆) 

交通:地铁9号线(顾唐路站)、630路、790路、金祝专线、浦东68路、曹路1路、曹路2路、沪川线


 ④杉达学院       金海路2727

交通:地铁9号线(顾唐路站)、地铁12号线(金海路站)转991路、公交630790 991、浦东20路、浦东27路、沪川线、蔡陆专线



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930


附:

2020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防疫提醒

各位考生:

2020年下半年(第77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17日、18日、24日、25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作如下提醒:

1. 102日前,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中完成本人“随申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请和注册,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考前14天起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 考前14天起,考生须在沪并不得离沪,例如某考生参加1017日考试,则103日零时起须在沪,以此类推,不满14天者不得参加考试。

3. 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就医凭证。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 考试当日,请考生按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上海“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查验通过后进入考点。如地处上海和浙江、上海和江苏交界处的考生,由于通信基站信号可能产生的交叉覆盖,造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结果偏差,可提供交叉覆盖处(属地上海)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等作为考试当日的入场凭证,若无法提供上述凭证者也可提供考前72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 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以及考试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 考试当日,经多次测量确定体温≥37.3℃的考生,须持有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专用考场考试,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不得入场考试。考生入场时监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咳嗽、气促、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专用考场考试,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者不得入场考试。

7.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方案处理。

8. 每场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听从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除考生本人外,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9.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及主考高校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附件: 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pdf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