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非全日制本科生补考和重修规定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7-12-29动态浏览次数:9012




复旦大学非全日制本科生补考和重修规定

201712月修订)

根据《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以及《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实施<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的变通规定》第四条,对非全日制本科生的补考和重修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生对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若需补考和重修,必须按本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 补考

补考分为学期补考和毕业补考。

学期补考为期末考核后未通过(含缺考、缓考)的课程,安排在原课程开课学期结束后的下一学期的补考。

毕业补考为期末考核后未通过(含缺考、缓考)的课程,安排在标准学制的最后一学期(毕业之前)的补考。

一、学期补考

1、申请时间:以每学期学院网站发布的教学日程安排通知为准。

2、课程门数:以上一学期所授的课程门数为限。

3、办理程序:学生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学院网站上登录进行补考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且不能参加补考。

4、学期补考以一次为限,未申请者不再予以安排。

5、下列情况,不得申请学期补考:

1)在课程考核中违反考试规则和考试纪律者;

2)对课程考试申请缓考且缓考未通过者;

3)在最长修业年限最后一个学期重修课程且重修课程考核后未通过(含缺考、缓考)者。

二、毕业补考

1、申请时间:以标准学制的最后一学期发布的教学日程安排通知为准。

2、课程门数:四门(含)以内。

3、办理程序:学生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学院网站上登录进行补考申请,或至现场办理补考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且不能参加补考。

4、毕业补考以一次为限,未申请者不再予以安排。

5、在延长修业期内未毕业的学生由于教学计划变动,无后续班级等原因,无法于一年内跟班重修的课程,该门课程可申请参加毕业补考,逾期无效。

三、成绩记载

补考成绩最高为60分,成绩记载为*60,低于60分的按实记载。

四、补考不收费。

第三条 重修

申请重修的课程,须是学分相同的同层次或高层次专业的相同课程。

1、申请时间:以每学期学院网站发布的教学日程安排通知为准。

2、课程门数:

1)标准修业期内的,每学期重修门数在两门(含)以内;

2)标准修业期内最后一个学期及延长修业期内的,每学期重修门数在四门(含)以内;

3)非英语专业的英语课程,每学期只能重修两个段位(含在读段位)的课程。

3、办理程序:学生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学院网站上登录进行重修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至学院办理重修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实施重修。

4、学习和考试:学生应参加重修(含在线)课程的听课,并完成作业和参加考试。学生若对重修的课程有一定基础,可在申请重修的同时提出免听,经批准后进行自学,但必须参加课程考试。在线课程不得申请免听。如重修课程的考试日程与其他课程的考试日程发生冲突时,重修课程可申请缓考。

5、成绩记载:重修(含在线)课程的成绩,如实记载;重修免听课程的成绩,按卷面分数记载(不计平时成绩部分)。

6、重修(含在线、重修免听)课程按每学分100元的标准收取重新学习学费。